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8〕15号)精神,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,经学校研究,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教学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2019年清明节4月5日(周五)放假,与周末连休;
二、法定节假日课程停课,原则上不补课,如需补课请到教务处运行科办理补课手续。
特此通知。
教务处
2019年3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