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9〕3号),结合学校实际,对2019年“劳动节”放假教学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:5月1日(星期三)至 5月4日(星期六)放假调休,共4天。其中,5月1日(劳动节、星期三)为法定节假日。4月28日(星期日)、5月5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二、教学安排:
1.4月28日(周日)执行5月2日(第10周周四)教学安排,5月5日(周日)执行5月3日(第10周周五)教学安排。
2.4月28日、5月5日原教学安排请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,自行安排补课时间,并办理相关调课手续。
3.5月4日如有教学安排,则正常进行。
请任课教师自行调整课程进度,保证教学质量。
党政办公室、教务处
2019年4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