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(部):
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《关于调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公众休息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经学校研究,现将调整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调整方案:
11月5日(周一)、11月6日 (周二)调整为休息日;
11月3日(周六)、11月11日(周日)调整为工作日;
11月3日 补11月5日(第9周周一)的课程;
11月11日补11月6日(第9周周二)的课程。
请任课教师自行调整课程进度,保证教学质量。
二、放假期间,各单位、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值守应急、安全保卫等工作,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过好祥和平安的假日。
特此通知
党政办公室、教务处
2018年10月15日